聯邦技術移民 (Federal Skilled Workers, FSW)
ü 近 10 年內,至少有12個月全職的 (Full-Time)、連續的 (Continuous) 工作經驗,或是與之相當的兼職 (Part-Time) 工作經驗
ü 工作職位符合 O、A、B 類的工種
ü 達到相應工種所要求的語言考試分數 CLB 7
ü 必須提供加拿大學歷證明,或是海外學歷證明的ECA認證 (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)
ü FSW 評分 (Selection Factors) 必須達到67分或以上
Q: "Federal Skilled Worker 的評分系統"與 "Express Entry" 的評分系統是一樣的嗎?
A: 這是兩個不一樣的評分系統。FSW 評分系統滿分為 100 分,評分項目包刮: 年齡、教育程度、工作經驗、是否有加拿大的雇主願意僱用你 (Valid Job Offer)、語言成績、在加拿大的適應程度 (Adaptability)。如果希望透過 FSW 進入 EE 的候選人抽籤池,那必須先達到 FSW 評分的 67 分,進入 EE 候選人抽籤池後,會再用 EE 的評分標準為申請人評分。
Q: 自雇 (self-employment) 和上學期間的工作經驗 (off-campus & co-op) 也可以算是工作經驗嗎?
A: 不行,必須是以"雇員" (Employee)的身分在公司工作的時間,才能列入計算。工作經驗也必須是在持有"工作簽證 "(Work Permit) 期間獲得的工作經驗才得以用於累計工作經驗。
Q: 工作經驗必須是持續的嗎? 中間換工作可以嗎?
A: 是的,必須要是同一份、持續的工作經驗。工作時間不可中斷,不可用不同的工作累積工作經驗。
工作職位必須符合O、A、B類的工種
ü O類: 高階管理級職位,例如: 餐廳主管。
ü A類: 專業性職位,例如: 醫生、牙醫等。
ü B類: 技術性質位,例如: 主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