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學生簽證 (Study Permit Extension)

如您現已持有有效的學生簽證,而在簽證的有效期內無法完成課程,則需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請學生簽證續簽。

如果您在學生簽證到期之前遞交續簽申請,即使既有的學生簽證已過期,也可以合法留在加拿大唸書,直到您的續簽申請有結果。

ü 申請者必須在加拿大境內,並持有有效的學生簽證

ü 收到學校所頒發的正式錄取信以及學費繳費證明

ü 證明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學費等

ü 身體健康、無傳染性疾病、無犯罪記錄等




Q: 我可以提前多久申請學生簽證續簽?
A: 建議可以提前3-4個月申請續簽,最晚必須要在現有學生簽證過期前遞交申請。移民局審理簽證所需時間不定,遇到開學旺季(例如:9月份),審理所需時間通常較長,建議提前申請續簽。


Q: 等待續簽的過程中,可以離開加拿大去其他國家旅遊嗎?
A: 如果既有的學生簽證還有效,只要在有效日期前返回加拿大即可。如果學生簽證已經過期,又還沒等到新的學生簽證,建議繼續留在加拿大等待結果。


Q: 如果我現有的學生簽證過期了,該怎麼辦?
A: 在學生簽證過期的90天內,必須申請恢復身分(Restoration)。申請恢復身分,除了遞交正常的申請費之外,須額外繳交加幣$200 (Restoration Fee)。最重要的是,學生必須立刻停止上學,因為已經沒有有效的學生簽證,就算已經遞交了恢復身分申請,還是無法繼續念書,必須等到收到新的學生簽證後,才可以繼續上課。

ü 6 個月以上有效護照

ü 有效學生簽證

ü 加拿大學校錄取信 (Letter of Acceptance)

ü 銀行存款證明

ü 監護文件 (如學生未滿 19 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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