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陪讀簽證 (Visitor Record for Parents)
近年來,留學年紀漸趨低齡化,不少家長選擇在孩子初中,甚至小學的時候就把孩子送到加拿大念書。而孩子年齡較小,父母擔心孩子生活無法自理、不能適應新的生活環境,希望可以在孩子念書期間,陪同在加拿大生活。
如果孩子未成年,在資金擔保充足的情況下,父母中的一方,可以申請父母陪讀簽證。所謂的父母陪讀簽證,究其本質仍是屬於觀光簽證的一種,也就是說父母在加拿大還是位觀光客。其不同之處在於,持普通的觀光簽證(或探親簽證)入境加拿大,父母在加拿大的單次最常停留期通常是半年; 而持有父母陪讀簽證,可允許父母單次停留時間較長。父母陪讀簽證只能在加拿大境內申請,父母可以先持普通的觀光簽證入境加拿大,之後在加拿大境內申請父母陪讀簽證,即可長時間陪同孩子在加拿大,不用每半年就離境加拿大一次。
ü 申請者必須在加拿大境內
ü 申請者持有有效護照
ü 申請者的子女,持有有效的加拿大學生簽證已級學校在讀證明
ü 證明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生活費或旅遊費
ü 身體健康、無傳染性疾病、無犯罪紀錄
Q: 持有父母陪讀簽證,可以合法在加拿大工作嗎?
A: 不可以。父母陪讀簽證其本質仍然是屬於觀光簽證的一種,父母陪讀簽證只是允許父母長時間陪同孩子停留加拿大,在加拿大停留時間,是不能工作的。
Q: 父母陪讀簽證的有效期是多長呢?
A: 父母陪讀簽證的有效期,不會超過孩子學生簽證的有效期。也就是說,如果孩子續學生簽證時,父母也必須同時申請續簽,不然就必須在過有效期前,離境加拿大。
ü 6 個月以上的有效護照
ü 孩子的有效學生簽證
ü 孩子的學校在讀證明
ü 您與孩子的關係證明
ü 銀行存款證明